近日,敦煌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林草资源保护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工作联系、工作互通、咨询协助、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督促、案件判后反馈、行政处罚案件非诉对接等机制,进一步推进“检护三北·绿筑长城”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为守护“三北”林草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方案》明确,各单位将协同合作紧密联系,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林草资源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完善各部门在林草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衔接机制;研究会商工作实践中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推行“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巡林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行动,形成行政保护为基础、司法保护为保障的林草资源保护机制。
《方案》提出,对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林草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或者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市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专家出庭作证的,市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应予以协助配合。法院、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市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在林草资源保护监管活动中涉嫌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方式及时向市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